在2015年行将结束之际,国务院协同其他各部委联合颁布了一个重磅的养老产业文件——《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国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事业提供了又一项具体的政策指引,这对解决目前国内老年服务种类模糊的现状将有重大帮助。该《指导意见》也是继国务院35号文和40号文中确立大力发展养老和健康产业的基调后,在实施细则层面完成的又一次立法。
从《指导意见》中政府规划的愿景,我们看到政策层面将从以下几个维度提供“医养结合”的支持:
首先,坚持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对多数有自主活动能力的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第二,通过政策支持和监管部门协作,加强“9073”(或“9064”)体系中机构养老资源间的合作。政策将机构养老体系内医疗和养老服务的功能性划分进一步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医疗卫生和养老护理资源的融合,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第三,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卫生计生、民政和发展改革部门等监管部门将制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完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
第四,在养老服务业的市场化运作层面,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指导意见》提出,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
第五,也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一点布局,即政府将引导更多资源投入到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中。这项政策从长远来看,将为国家控制医疗开支提供有效帮助。《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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